宁夏新闻网讯(记者 胡琴)9月12日,记者从宁夏自然资源厅获悉,宁夏自然资源厅近日印发《关于优化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优化调整了土地、矿产、地灾、规划、测绘等6类高频审批事项流程,通过“流程优化+数字赋能”双轮驱动,全面提升行政审批效率,着力打造高效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。
根据《通知》,建设用地审查报批要按照“两级联审”方式进行,分为市县组卷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审查、正式报批三个阶段。市、县组卷阶段由市、县(区)自然资源局负责组卷并上传宁夏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系统,自然资源厅相关处室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。厅级审查阶段通过并联办理、限时决策,实现“材料齐全合规即批复”。
《通知》明确,矿产、地灾、规划、测绘等事项审批程序调整为“受理、审核、决策、发证(办结)”四阶段分类管理。采矿权新立、探矿权延续等业务实行标准化流程,即同步开展线上并联审查与市县意见征询,审查通过后同步完成系统配号、公告及证书发放,实现“审查——决策——发证”无缝衔接。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新设、延续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,资质变更、注销即来即办。城乡规划(国土空间规划)乙级资质审批即来即办。测绘资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,申报甲级测绘资质、专业类别含测绘航空摄影的乙级资质的,需组织实地核查,其余环节全程在线完成。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审批于10个工作日内完成,通过分级审核、协议签订等环节,确保数据存储与使用合规安全。
《通知》要求,要严格落实“三减一提升”(减材料、减环节、减时限,提升审批效率)要求,遵循“不增设环节、不增加时限”原则,全面提升审批效率。要健全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动态响应机制,依法动态调整变更行政审批事项要件和流程,确保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审批审查,切实将行政审批成果转化为优化营商环境、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。
据了解,近年来,宁夏自然资源领域已逐步实现政务服务100%网上办理,电子证照覆盖率、群众满意度均达100%。此次优化调整是宁夏自然资源厅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的又一重要实践,通过流程再造、职责细化和技术赋能,将推动审批服务从“能办”向“快办、好办”升级。